(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对单招工作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六)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结束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七)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1.高职扩招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9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省高职扩招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