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含免试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定,分别按照鲁教学字〔2018〕6号、鲁教学字〔2018〕7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审定并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招生录取规定择优录取,并于4月28日按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有关办理录取手续工作要求由考试院另文下达)。拟录取名单要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
凡被我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由考生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
(一)录取查询
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通过考生考试成绩查询通道,查询个人考试成绩,预录取的考生也会在学院官网公示。有疑义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教务处申请复核个人考试成绩。
(二)注意事项
2019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增加幅度较大,计划数达到1945人,录取率提高,欢迎同学们踊跃报考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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