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毕业生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类录取”原则,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按普通类、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分别录取;共录取2轮,拟录取名单通过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分类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海上乘务方向)专业面试成绩需达到一定标准,方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2、第1轮首次志愿录取。由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3、学院将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进行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院,由学院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院将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院承担。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24日组织调剂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反馈招生院校。9月26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完毕。
4、考生被录取入校后第一年不进行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者,根据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可于第二年6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院和省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