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高度重视单独招生工作,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做好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关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强试题命制、印刷、分发、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我院将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对命题、考核、评分、统分、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全程实施督察。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纳入学院年终考核。
学院监督电话:0537-3617809
2019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