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类录取”原则,按普通类、技术技能类、退役士兵类分别录取;春季、夏季考生分别录取;普通专业、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分类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不予录取;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海上乘务方向)专业面试成绩需达到一定标准,方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2.考生被录取入校后第一年不进行专业调整。确需调整专业者,根据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可于第二年6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院和省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