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对综合考核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组长负全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监察部门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督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申诉和举报制度。“申请-考核”工作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4.实行结果复议制度。申请人如有异议,各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申请人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如对各单位做出的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2019年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