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确定并公示的拟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和30%,我校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招生计划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层次合格考生,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和我校招生在线网站(https://zszx.***.cn)上公示。
2、公示合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同时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