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程序
在同一专业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内,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录取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相近学科(培养方向)调剂录取
复试合格但未被一志愿报考学科(培养方向)录取的考生,按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征求考生意见,可调剂至有缺额的学科(培养方向),并签订学科(培养方向)调剂录取确认书。
(三)拟录取结果公示与确认
全部学科复试结束3天内,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调剂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12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接收我校拟录取通知,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2019年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