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报考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邮政编码:26120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是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院校、山东省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院校、山东省首批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试点院校。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