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30)
3.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
4.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入学复查。对于录取的保送生,学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认真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保送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