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研招办(以收到日期为准)。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研招办(以收到日期为准)。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0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研招办(以收到日期为准)。
1.基本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6)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注明全日制非定向);
(7)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模板,要求两位老师中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下载模板);
(9)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模板);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模板);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点击下载模板);
2.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供《硕博连读申请资格合格证明》。
3.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
(2)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成果页),并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择一篇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做好标注;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复印件;
(3)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4)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专任教师提供);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考生专任教师的身份证明(专任教师提供);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序,标好序号;
(2)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