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