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员待遇
按照公安部对公安院校实行警务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人民警察学员标志。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助学政策
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完善的助学体系,综合运用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历学位
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山东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试,通过竞争,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参加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录,或者自主择业。
学院全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
学院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学院地址: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邮政编码:明水校区250200文东校区250014
咨询电话:0531-68622756,68622799
监督电话:0531-68622721
电子邮箱:zs@***.cn
学院网址:http://www.***.cn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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