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和教育厅规定。报名考试费150元/生。学费:普通专业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鲁政办字(2018) 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有一整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已经形成了奖、贷、补、助、减、免的资助体系。家庭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得到多种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组织复检。因弄虛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时学院组织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上级规定为准。本章程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单独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邮政编码: 261 108
咨询电话: 0536- 7575021 7575089
学院网址: www. qledu. net
第二十九条纪委监督电话: 0536-7575658
第八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九章附则
答案来源于:2019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2019年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单独通过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