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均安排在4月21日进行,具体开考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二)单独招生考试要求。
各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原则,完善单独招生考试形式和内容。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运动专长考生资格审核等,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有关要求执行。
退役士兵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执行。
鼓励单招院校,特别是新增单招院校与有单招经验的高校联合,通过联考的方式进行单招测试。组织联考的试点院校考试时间必须一致。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要求。
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等考核,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7号)有关要求执行。
各试点高校要于4月20日前将报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含姓名、性别、高中学校、身份证号)报送至我厅学生处邮箱,我厅将于4月23日前将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科目)反馈招生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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