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九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1938年始于革命老区沂水县,1950年在济南组建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管理学院,迄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