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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录取原则

2019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19:43:00 解决时间:2020-02-28 01:49

满意答案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8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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