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调剂录取资格。
(三)相关类别生源不足的,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1.按照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校企合作类别招生专业等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对于资格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考生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时,夏季高考各类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各类别按照语文、数学、职业素养成绩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先报名者优先录取。
3、退役军人、技术技能类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报考人数单独划线录取。
(五)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2019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