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9年9月1日)的人员,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校招生单位可根据考生申报情况,在学校报考条件的基础上,设定本单位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以招生单位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