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
申请人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招生申请(http://www.gradms.***.cn/login,申请系统的起始时间为5月14日);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查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表决,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总人数2/3以上的同意者即为通过。
(三)招生培养单位公示。审核条件和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收资格。
(四)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备案。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收资格;审核通过的曾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2019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及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