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复试:
复试采用口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题由外汉、汉外单句口译,外汉、汉外段落口译和外语口头作文3部分组成,口译将依照翻译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流利程度,得体性,以及反应迅捷度进行综合判分,口头作文根据内容的充实度和表达的语言质量进行判分。
复试采用口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题由外汉、汉外单句口译,外汉、汉外段落口译和外语口头作文3部分组成,口译将依照翻译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流利程度,得体性,以及反应迅捷度进行综合判分,口头作文根据内容的充实度和表达的语言质量进行判分。
复试采用口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题由外汉、汉外单句口译,外汉、汉外段落口译和外语口头作文3部分组成,口译将依照翻译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流利程度,得体性,以及反应迅捷度进行综合判分,口头作文根据内容的充实度和表达的语言质量进行判分。
2.拟录取排名方式:
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共同排名;其他考生分专业按拟录取成绩排名。
非全日制一志愿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单独排名
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共同排名;其他考生分专业按拟录取成绩排名。
非全日制一志愿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单独排名
全日制一志愿考生:初试专业课科目相同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共同排名;其他考生分专业按拟录取成绩排名。
非全日制一志愿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单独排名
二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拟录取成绩分别排名。
3.拟录取成绩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