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志愿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均不接受一志愿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接受校外调剂,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4) 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