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各专业间可进行调剂。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再录取校内其他调剂考生。
(3)校外调剂考生按一级学科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4)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