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按照一级学科,其他专业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3)一志愿名额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一志愿名额有剩余的情况下,校内调剂考生和未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成绩统一排名,统一录取。
(4)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