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种类别分别进行。
(2)复试中,综合口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参与总成绩排名,直接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顺序,按录取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4)录取顺序:一志愿考生、院内调剂考生。
(5)校外二志愿调剂考生与报考本校的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参照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三种类别考生执行,录取计划单列。
(6)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