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推免生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各招生单位须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和业务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1日
2019年山东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