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制定的原则和办法:以省教育厅政策为根本,根据每个专业录取及报到数制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本次招生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2019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安排意向表
学校单招(第二批)总计划招生专业A(普通类)B(退役军人类)C(技术技能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300摄影摄像技术 1070人物形象设计51035图文信息处理 35图文信息处理(校企合作山东金兴电子)30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35 网络新闻与传播35 游戏设计35
备注: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二)资格审核及报名。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市、区)结合“一次办好”,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根据各试点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学校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安排
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学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27日。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4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若所报专业已录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同一大类的专业之间适当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四)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五)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成绩排序录取。
单项成绩排列依次为:按专业素养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六)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4、B类、C类考生单独编班,实行弹性学制。
第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第十九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资助措施
每年新生报到时,我院都在明显位置设置绿色通道。无力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不交费直接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校后再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采取学费减免、学费缓交、发放助学金、生活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手段予以资助。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上学的机会。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
第二十一条体检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第二次)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第二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考生对考核、录取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可进行申诉。
监督、申诉电话:0531-61326629
第二十四条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第二次)招生录取资格。
凡在单独招生(第二次)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
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办公室邮箱:sdcmc2008@***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邮编:25020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次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