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括英语笔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具体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十一、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
十三、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
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 至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
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 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32 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2617637,82911053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山东财经大学
2018 年9 月
2019年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