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4.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5.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6.退费办法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各种方便。此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8.学院在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9.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为:028-84686008、028-84686009(可传真)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章程
2019年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