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务院《国办发【2001】48号》文件,新生入校需进行军训,军训训练、生活及服装等相关费用将在报到时由学院武装部另行代收。
2、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于9月10日前向招就处书面请假。未按规定请假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3、学生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自备。
4、9月4、5日学院将在成都火车北站、成都火车东站、温江客运中心站设接待站。
2019年度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打击乐人才培养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