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4 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数未
超过拟定招生计划4 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划定)。在划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资
格线时,其结果均去小数取整。
2. 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原则: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确定各省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3. 其它相关规定:
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
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
④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9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外本科划线规则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