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2)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4)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www.***)
(5)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
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 至4 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6)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7)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9 年2 月
(9)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 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85430284(传真电话)招生网址:http://www.***
2019年四川音乐学院省内本科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