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分一试和初复试两种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分一试和初复试两种考试形式)
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除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外均执行一试)
一试: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校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校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19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19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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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美甲艺术技能班 | 四川金典美容艺术学校 | 1周 | 成都青羊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数控技术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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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美甲艺术技能班 | 四川金典美容艺术学校 | 1周 | 成都青羊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城市管理与监察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