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评价和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录取学生所在中学。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并由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审核,我校收到省级招办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3.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当地高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如发现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