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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天一学院单独考试录取

2019年四川天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17:18:00 解决时间:2019-01-23 21:31

满意答案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

(二)录取规则

1.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该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该专业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如该专业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的合格线。在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均合格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考试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4.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1日18:00时之前到校或发传真申请退档。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以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7.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院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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