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增加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各招生院校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做好相关考试评价工作。
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各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19年度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19年1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