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和特长类三类。普通类和中职类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低分数线。特长类划定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低分数线。
(二)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中职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4.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认定后,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019年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