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1.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面试)。
3.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二)考试地点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9号)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9年3月30日9:00—11:30,闭卷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题,分普通高中类(含普高特长生)和中职类(含中职特长生)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学院自行组织阅卷评分,其中客观题采用机读卡阅卷评分,主观题采用人工阅卷评分。考生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凡未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试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的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3:00—18:00。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的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3:00—18:00。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的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13:00—18:00。
1.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普通类、中职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下简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2.专业技能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下简称“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电路基础知识、网线制作与测试和常用电子元器件的识别与测量等。
3.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3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项目的相应内容。
七、录取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和特长类三类。普通类和中职类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低分数线。特长类划定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低分数线。
(二)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中职类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中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中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通过学院官网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4.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学院认定后,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院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八、时间安排
序时间工作内容12019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22019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登录我院门户网站(http://www.***.cn)中的“2019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32019年3月28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字盖章。42019年3月29日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章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52019年3月29日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62019年3月30日9:00-11:30文化考试72019年3月30日13:00-18:00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82019年3月31日—4月1日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及汇总文化考试成绩92019年4月2日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102019年4月3日考生可以到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12019年4月4日—4月10日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22019年4月12日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132019年5月初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序时间工作内容12019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22019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登录我院门户网站(http://www.***.cn)中的“2019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32019年3月28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字盖章。42019年3月29日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章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52019年3月29日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62019年3月30日9:00-11:30文化考试72019年3月30日13:00-18:00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82019年3月31日—4月1日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及汇总文化考试成绩92019年4月2日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102019年4月3日考生可以到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12019年4月4日—4月10日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22019年4月12日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132019年5月初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序时间工作内容12019年3月3日8:00—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22019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登录我院门户网站(http://www.***.cn)中的“2019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32019年3月28日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到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字盖章。42019年3月29日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章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52019年3月29日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62019年3月30日9:00-11:30文化考试72019年3月30日13:00-18:00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82019年3月31日—4月1日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及汇总文化考试成绩92019年4月2日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102019年4月3日考生可以到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12019年4月4日—4月10日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截止4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办理。122019年4月12日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132019年5月初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相关规定
(一)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已被学院录取到单招专业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三)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四)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三)考试时间
(四)测试内容
(五)考生查询成绩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学院将在门户网站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考生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考生查分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19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通知考生本人。
2019年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