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预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及定向计划招收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纪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8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8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七)2018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各教学单位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且此类推荐生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
(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6号)及我校承担的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建设的需要,设立“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我校具有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中实施,采用“42”培养模式。项目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即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其培养和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学、英语、化学、历史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体育教育、心理学等19个师范专业中进行推免生的选拔。
(十一)为探索拔尖人才培养新模式,设立“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该项目在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中实施,采用“423”的培养模式。该项目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即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其培养和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019年“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9个指标,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数学、教育学三个博士学位点分别计划3个指标。
(十二)“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2个指标,参与该项目选拔推荐的学生,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报名学生为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2.在校期间有2项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十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指标20个,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评审通过后,可不受平时成绩综合排名限制和英语、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规定,参与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学院考核情况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较与遴选。
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提交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的推荐申请。
1.在校期间,在中国高教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有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四川师范大学的2项及以上的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增刊除外)。
2.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将直接取得推免生资格。
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含学术成果、竞赛、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获得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和学院考核材料。
(十四)“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3个指标,由学生工作部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进行组织和选拔。项目选拔基本条件为:
1.中共党员,政治思想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2.本科学习期间至少担任过一年及以上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学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校团委、社团联合会部长以上的干部),工作实绩突出。
3.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社会工作奖学金,曾获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4.学习成绩优良。
(十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10个指标,由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并负责实施。
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