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到相应培养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需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
(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统考、联考考生,根据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要求)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三)如推荐免试生和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数,未达到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要求)的招生计划数,可以接收调剂考生以完生计划。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与一志愿拟录取考生的录取方法一样,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不计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四)全日制培养方式变更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需本人在4月12日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方式变更申请表》,并交到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根据本学科(专业)的非全日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此表且复试合格者排名顺序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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