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科研、学术成果加分)。笔试与此有异,必须在已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说明,并按此说明执行。
(二)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分。学术论文加分标准为:公开刊物论文每篇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10分(上述可以累加)。学术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以上标准自行确定加分标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
(三)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A+B+C+D+E,其中E为初试成绩。
特别说明:初试成绩在招生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则为初试各科成绩总和,如约定了初试成绩的特殊计算方式,则按照该约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考生总成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