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校复试开始时间4月8日,复试结果4月12日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方式变更申请表》以及培养单位密封的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各培养单位在此时间内自行确定复试具体安排。
(二)4月4日前,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列材料: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含咨询、投诉等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复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标准、程序、加试科目及办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培养单位可以从此网站转载。
(三)培养单位自行公布:1.复试开始前公布:转载本培养单位复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标准、程序、加试科目及办法)、培养单位信访投诉电话、培养单位各学科(专业)或方向(符合要求)的招生计划等信息;2.复试开始后四天内公布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3.特别说明:培养单位不公布拟录取结果。
(四)4月8日,复试考生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后到培养单位报到。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需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扫描第二代身份证后验证指纹(不在本考点报考考生需要重新采集指纹)。考生到培养单位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学术等材料。
(五)复试通过的调剂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六)体检:考生可到四川师范大学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体检时间为4月8日-4月12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4月15日前将体检表交回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医院体检)。
(七)指纹验证单、笔试试卷、复试记录由培养单位留存三年以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信息留存一年以上;大学期间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学术成果留存半年以上。
(八)资格审查:所有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均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审查,如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予录取。
(九)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和《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并在4月30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将《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送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在办理。
非定向考生不签订定向协议,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调档手续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并在4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送达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送到所在学院党委。
定向考生、非定向考生均需在4月15日前,与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送到所在培养单位党委,此材料表格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
答案来源于: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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