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结合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其中:总成绩为初试专业总成绩(除外语初试成绩外)与复试成绩之和。
(二)各专业(或导师)须按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三)每个导师招生多不超过2人。
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