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均量化。
(四)复试一般以差额方式进行。
(五)有亲属报考本培养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等复试工作。
(六)校内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及细则须按照当年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2019年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