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部、党办、各培养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三)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由学校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录取工作,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和检查。
(四)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的教师,且应有1名思政工作领导。并将复试领导小组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须参与监督复试组织工作全过程。
(五)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复试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复试组织工作。根据本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各学院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室备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六)各培养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高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和干扰,确保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七)各培养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和面试提纲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试题和提纲,严禁复试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
(八)各培养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畅通。负责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负责向考生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九)各培养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严肃处理。
2019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在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具体情况,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一区分数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