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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总则

2019年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12:43:00 解决时间:2019-06-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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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Automotive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国标代码:14411,省内招生代码:5198。

第四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

第六条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

第七条主办单位:绵阳力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八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院名称:“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分解到各专业并上报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学院招生计划。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6-0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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