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条件及办法按照《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z2018?{11号),《四川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川农大校研发〔2018〕28号)执行。
有关说明
1.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2.重修合格者,有处分的在遴选前处分撤销者,都可以按照推荐条件申请参加遴选。
3.申请校研究生支教团、文艺特长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创业、科研苗子等专项推免生都只能选择一个专项申请且不得同时申请参加学院推免遴选工作。
4.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计算使用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权重为该课程的学分数;综合测评成绩按学生处相关文件执行。
5.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推免名额,执行符合实际的遴选条件。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的精神,请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准备好相关材后于9月14日前直接向研招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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