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并完成网上报名。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对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我校对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四川理工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参加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三)复试
复试考核包括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
复试考核包括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体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等环节。
1、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作严格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指纹信息、学历信息及各种证件(证明)的验证。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作严格审查,进一步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指纹信息、学历信息及各种证件(证明)的验证。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的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考生本科就读高校学院总支审核合格的《四川理工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3)考生大学期间至今获得的科研、获奖、认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笔试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以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水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外语听说水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
5、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总分按“复试总分=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
2.拟录取原则:
以复试总分排序,根据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以复试总分排序,根据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分为多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在校期间有特殊科研贡献,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项以及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者,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2、各学院的复试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须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部统一公示。
3、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12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检查结果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者。
(六)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由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同时,我校将接受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