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查仅限于核实检查答卷卷面是否存在漏判及成绩累计、登记错误。不重新评阅答卷。
2.复试资格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考生成绩决定,相关复试工作安排将在国家线公布一周内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3.研招办联系电话:0813-5505850、传真:0813-5505850
地址:四川轻化工大学(原四川理工学院)汇南校区行政楼411
联系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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