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